重庆联通对400电话代理商涉案400号码处理方案

通知公告 bfbfcom 7年前 (2016-06-21) 772次浏览 0个评论 扫描二维码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相关工作的通
知》(工信部网安函[2015]601号)文件要求,联通公司将对400业务代理商实施关闭透传(开启主叫鉴权)、目的码鉴权、客户资料实名(包括目的码)等工作,鉴于以上要求,八方传媒公司与代理商的合作做如下调整:
一、    代理商与八方传媒签订违规处罚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提高保证金额度
为避免再次出现公安部通报的涉案号码,对各代理商提高保证金额度,具体标准为:2万元/户。
收取保证金账户:
银行名称:
账号:
户名:
(二)    实施代理商所有语音中继主叫鉴权功能(关闭透传功能)
(三)    开启代理商目的码鉴权功能
开启代理商目的码鉴权功能,凡是通过联通审核过的,符合实名制要求的目的码纳入目的码鉴权白名单。代理商须提交所有白名单目的码明细给联通,制作白名单。后期如有更新的白名单数据,须提交用户目的码实名证明材料并核验通过后,方可加入白名单。
目的码可为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但必须为单位名称或法人名称开户的号码;如为移动电话,其登记的使用人信息必须为单位法人或单位出具证明并承诺担保的员工。
目的码原则上为联通网内号码(包括异地联通),若为异网号码,代理商须督促客户在8月底前迁转为联通号码。自9月1日起,目的码白名单将对非联通号码进行剔除。
(四)客户分别与联通和代理商签订业务协议
1、    客户与联通签订基础服务协议,按照0.08元/分钟的资费标准执行;
2、    客户与代理商签订平台增值服务协议,资费标准由代理商自行核定。
(五)开放代理商互联网接入
重庆联通同意开放代理商互联网接入,但代理商须提供平台维护账号给联通,联通定期核查平台数据。
(六)    处罚标准
根据公安部通报的涉案号码情况,甲方对乙方在2016年6月8日及以前已出现的涉案号码,按照500元/户进行考核扣罚,扣罚上限为30000元。总计扣罚金额为     元,号码明细见附件。
针对2016年6月8日后被公安部通报的涉案号码,乙方同意按照10000元/户的标准接受甲方的扣罚;若涉案号码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商誉损失高于该标准的,乙方有义务对甲方进行赔偿。
(七)    保证金退回机制
本协议到期后,若双方不再继续合作,甲方将剩余保证金将全部退还给乙方。
二、    相关时间安排
联通要求:各经营单位收到本通知后,须在6月23日内完成与代理商的沟通工作。确认代理商的协议签订意向,以上方案各个操作的时间节点和先后顺序大致如下:
6月11日:重庆联通统一关停非实名用户,这个工作计划不变;
第一步:代理商缴纳对应额度保证金;保证金一经核实到账后,立即可开启代理商互联网接入功能。针对6月10日之前已核实的实名用户,可纳入目的码白名单。
第二步:代理商完成违规处罚协议的签订工作;
第三步:代理商继续完善用户实名工作,凡实名的用户(包括目的码)可以纳入目的码白名单管理,并恢复使用;
第四步:代理商完成与用户协议的签订工作,凡是纳入目的码白名单管理的用户,须在一个月内完成协议签订,并寄送至重庆联通,否则将重新关停用户。
第五步:重庆联通对代理商提交的用户协议进行全量回访,若出现虚假协议按照1000元/户进行扣罚。

甲方:八方传媒有限公司  乙方:
(签章)                                签章
2016年  月   日                        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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